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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旗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07/5/30 10:03:03
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每一位公民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升降国旗是一种爱国主义精神的体现。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的爱国主义精神议和国旗意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严格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的通知》的定神,特制订我校升旗有关规定如下:

  一、学校除假日(包括寒假、暑假等,下同)各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降国旗。

  二、学校除假期外,每周星期一早晨举行升旗仪式。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时,如校庆、开学典礼、运动会、艺术节等,可举行升旗仪式。

  三、举行升旗仪式时,全体学生应统一着校服或统一着装,全体师生肃立行注目礼,不能交头接耳,干与升旗无关的事情。

  四、举行升旗仪式或每日升挂国旗时,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举行(升挂 )。升旗后如遇恶劣天气,可将国旗降下。因恶劣天气,星期一未能举行升旗仪式时,本周内一般不再补充仪式。

  五、升旗仪式的程序为:(一)出旗;(二)奏国歌,升国旗;(三)国旗下演讲。

  六、旗下演讲人选(师生均可)依照本年度团委下发的演讲安排表,由各部提前安排,并报于团委。

  七、升降旗时应有旗手两名,护旗两名担任升旗任务。旗手和护旗要由高一年级各班推选优秀学生代表担任。一般每月轮换一次。旗手和护旗须严格训练,在熟练掌握升降旗程序和要求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认真训练、工作态度积极的班级,在年终将有机会被评选为优秀护旗班,并可为班级加分。

  八、旗手和护旗在执行升降旗任务时,应衣着整洁。精神饱满,共青团员应佩带团徽,统一着校服。

  九、每日升降旗时,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升旗时间在上午第一节课前,降旗时间在下午放学后。

  十、每日升降国旗(不举行仪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方可自由行动(国旗班训练时除外)。

  十一、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国旗降下后,由当日旗手交与保管人员保管。

  十二、按照《国旗法》规定需下半旗时,须遵照《国旗法》的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第二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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