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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安全科]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18 11:11:01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校园安全校(园)长责任制,立即排查并整改本单位的各类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和恶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doc
裕华区教育局
2010年11月17日

阅读量:22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