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外国语教育集团    English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校园管理 > 规章制度

劳 动 合 同 书

发布时间:2008/1/14 9:05: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 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 个月;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作,工作地点 。因工作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须的生产工具和工作场所。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工作特点,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四条 劳动报酬 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 工资制度,月工资为 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 保险福利 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可以就补充保险、其他福利约定补充条款。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解除合同条件 经双方协商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与第三十九条同时发生,按第三十九条执行。
  第八条 终止合同条件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不予续签的,到期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 经济补偿金 解除、终止合同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专项协议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双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
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要遵守甲方及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出现严重违纪行为,经说服教育仍不改正的,甲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在外代课、对外办班、有偿家教;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
  (3)私自收取学生费用 、推销教学资料 ;
  (4)自行安排学生入班学习 ;
  (5)搬弄是非给他人、学校造成严重不团结现象、严重影响的;
  (6)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7)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有严重的不良行为,造 成不良影响的;
  (8)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
  (9)不履行聘用合同内容的;
  (10)聘用期间如甲方主管部门考察不合格,且经指导或培训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补充说明: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章)后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阅读量:25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