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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石外】法治教育,未成年人走在前!

发布时间:2017/9/19 16:12:38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方略。其中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工作。因此,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培养其法治观念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2017年9月14日下午,石家庄外国语教育集团初中部召开了“木兰有约-法治讲堂校园行”暨《模拟少年法庭》课程启动仪式。

参与本次活动的有“木兰有约”活动发起人之一——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邓南燕、裕华区司法局副局长刘纳、裕华区教育局主管领导孟春馨、裕华区法院纪检监察室主任、石外八年级家委会主任刘士华女士、石外集团葛东莲校长以及八年级主管领导,裕华区区司法局法治宣传科的负责人、区检察院、区法院的法官及检察官代表前来观摩此次活动。


河北恩为事务所的李建红律师、高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查处裴丽艳处长、高新区人民法院林晓坤法官共同为石外集团八年级的同学们带来了三节别开生面的法制课。

首先,裴丽艳处长给同学们介绍了刑事犯罪的年龄划分,并为大家详细展示了校园欺凌事件的严重后果和自我保护措施。

李建红律师就曾经接触过的一起少年刑事案件进行了深度的剖析,引发了同学们的深刻思考。

林晓坤法官另辟蹊径,对于慎独这一概念进行了讲解,使大家对于道德与法律之间的联系认识的更加紧密。

活动结束后,还进行了八年级《模拟少年法庭》课程的启动仪式,同时正式成立“模拟少年法庭社团”。八年级领导为各位法律专家颁发聘书,邀请各位法律专家成为少年模拟法庭的法律顾问和庭外辅导员。


石家庄外国语教育集团始终坚持“依法治教”,并长期关注学生法律知识的普及。集团结合中学生成长的身心特点和学生教育规律,专门在八年级学生中开设模拟少年法庭“刑事庭审”的实践课程,能让同学们更直观的了解、认识司法程序,观摩司法实践活动,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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