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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先工作的规定

发布时间:2007/5/30 9:20:00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近年来工作实际,现就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提出如下规定。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校的学生或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类别
  1、先进班集体
  2、学雷锋先进班
  3、学雷锋先进个人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5、各类单项标兵及其它荣誉称号

  三、标准和名额
  (一)标准
   1、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
(3)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注重实践,动手能力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学生各科成绩均在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各项体育艺术课程合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体素质。

  2、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各项条件。
  (2)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改革和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先进班集体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奉献、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2)积极开展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劳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德、智、体全面发展。
  (3)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类科技艺术活动,参加学校体艺课程合格率在90%以上。
  (4)全班学生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4、学雷锋先进班
  学雷锋先进班要做到事迹突出,有组织机构经常活动,参加学雷锋活动人数不少于全班人数的四分之三,事迹要得到全校师生公认,社会反映好。

  5、学雷锋先进个人
  长期坚持学习雷锋精神,有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典型事迹,在全校和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和有良好的反映。

  6、单项标兵及其它荣誉称号
  在某方面表现突出,其它方面表现良好的同学,并且在班级里各项活动中起积极作用的学生。

  (二)评选名额
  1、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两者不能兼有)学雷锋先进个人名额为班级人数的30%,各类单项标兵及其它荣誉称号每班为2至3名。
  2、先进班集体为年级班数的30%。

  四、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获得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五、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组织师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各类单项标兵及其它荣誉称号,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部门汇总后报管理中心,并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无异议者方可确定。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由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学校班集体建设。

  (二)评选要求
  1、各部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评选工作要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
   2、各部要严格按比例评选,不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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