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防火预案
为防止火情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消除一切火灾隐患,明确防火责任制度,最大限度控制火灾发生,避免学校财产损失和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对出现的消防隐患,任何部门和任何人都有应急处理和上报的义务,根据我校实际,防火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统分结合,分、分部管理;统,学校统管,强化督查。
一、管理机制:
领导小组:
组长:强新志
副组长:陈淑秀、明燕、裴红霞、殷玉芳、李红霞
成员;由各部主任组成
主管部门和领导:
主管领导:陈淑秀
主管部门:物业部
下设巡逻队(由保安队组成),各部由各部主任负责。
二、隐患处理防火机制职责
1、一旦出现安全隐患,迅速启动预案,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入现场,进行整改处理,及时消除隐患。
2、负责向区教育局和区政府汇报隐患情况和整改情况。
3、负责具体方案、措施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并组织落实、调查和处理等。
4、隐患处理,防火机制,安排昼夜巡逻人员值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5802393、6573554
三、防火责任划分:
1、学校校长对全校防火及隐患处理工作负总责。
2、各部主任对本部防火及隐患处理工作负责。
四、防火和隐患处理的原则:
1、迅速报告原则。隐患发生部门或发生地的负责人、事故当事人或目击者在有立即报告的责任和义务。
2、主动整改,迅速处理的原则。发生隐患后,学校、部(处)及师生,都有最大可能整改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3、迅速整改的原则。发现和听到出现安全隐患后,有关部门要及抢修整改。
4、责任追究的原则,对发生的隐患,有关部门要对其要认真纠正责任。
五、主动上报:
各部对出现的防火隐患,应及时上报学校,学校对上报的和查出及发现的防火隐患,应立即报区教育局。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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