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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外国语教育集团实习教师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1/2/18 9:59:30
 

石外集团为选拔储备优秀人才,为新教师做好入职前的岗前培训,特安排准入职教师进行岗前实习。为进一步加强石外集团实习教师管理,提高实习效果,特做如下安排:

一、 实习人员范围:

1.通过石外集团管理中心人事部门组织选拔,经校长面试通过的拟聘任教师;

2.各大院校的对口院系统一申请在石外集团实习的在校大学生。

二、   实习流程:

(一)由各大院校对口院系统一安排的在校大学生:

1.大学院系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与石外集团管理中心人事部门联系确定实习学段和人数;

2.集团管理中心人事部门与涉及部门协调具体实习时间;

3.集团管理中心人事部门统一开具实习教师调配介绍信给接收部门

4.部门接收后统一安排教育教学实习内容,对每个实习大学生全程指导,实习结束对每个实习大学生进行实习鉴定。

(二)石外集团选拔的拟聘任教师:

1.石外集团管理中心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应聘教师面试、试讲等工作,对在面试和试讲中综合表现优异的教师,安排校长面试。

2.校长面试通过的教师由管理中心人事部门负责安排部门实习。

3.集团管理中心人事部门统一开具实习教师调配介绍信给接收部门。

4.部门接收后统一安排教育教学实习内容,对每个实习教师全程指导,实习结束对每个实习教师进行实习鉴定。

5.实习结束后部门将是否可以正式聘用的鉴定反馈集团管理中心人事部门。

6.集团管理中心人事部门根据实习部门鉴定安排实习教师办理聘用手续。

三、   实习教师(大学生)要求:

1.实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各项规章制度。

2.实习期间服从所在部门管理,严格遵守部门教职工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如需请假提前告知部门主管主任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实习教师(大学生)在实习期间要努力学习,主动参与部门教育教学和日常各项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四、   实习期间双方均不产生费用。

五、   本规定自201131日执行,之前相关制度自该制度执行之日起自行废止。

                                                       20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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